程逊
一个人能对自己的贫穷有多具体的感知,程逊估摸着,自己一个月的工资都不见得能买得起冯雪演脚上那一双鞋。 羡慕总归是有点羡慕,甚至隐隐有点嫉妒,人生有些事从一开始便注定了,他知道他也只有眼前这一条路可走。 好好读书,而后睁着一双无知的眼睛看着眼前繁华陌生到令人兴奋的城市,能赤着一双手迈进冯氏已经算是把一手烂牌打出花来了。 他名字里那个“逊”字既像是一种训诫,又像是一个预言。 程逊看了看自己皮鞋的鞋尖,即使一个小时前,他已经反复擦拭过,但如果认真看看,还是能看得出鞋面上灰色的划痕,那是贫穷的痕迹,像是一根发丝飘过心脏,却留下了刀锋经过的痕迹,细细深深的一条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如初。 他抬头看看冯雪演,“您找我来?” 程逊的话说得有些颤抖,又有些慢,颤抖是因为紧张,他真不知道这样滔天的权势富贵究竟能引发多大的海啸,因为无知,又有些恐惧;慢,则是上个月刚长的教训。 他敏感地意识到眼前这个少年实在是有些特别——他的面庞仍保留着未被岁月完全抹去的稚嫩青春,但那双眼睛,慵懒又锐利的样子,生在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上实在是让人有些恐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