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八章:京营退役官兵安置条例
的局正,奉陛下之命全权负责尔等的安置事宜。” 盛磊扯着嗓子大声说道:“奉陛下谕令,京营之中,凡健全之年弱幼童,皆送去幼军营。” 这个“幼军营”是隶属五军营的幼官舍人营。 袭替父兄军职的青少年军官,即幼官;军卫将校子弟,即舍人。 大明还有一个幼军营,即隶属於府军前卫的幼军。 永乐十二年,朱高煦奏请朱棣,颁下一道圣旨,命兵部从天下各地选拔十二至十六岁的少年,标准是勇武健壮、略有才艺的民间子弟,将他们召集至京师组成“幼军”,作为朱高煦长子、次子、三子、四子等几名年长皇孙的随从,实际上就是众皇孙的私人卫队。 近两万人的“幼军”建成後,几名年长皇孙同“幼军”一起接受军事训练,并同一些将领时常指挥这支军队进行演武。 “叩谢陛下圣恩!” 那些年弱幼童的长辈纷纷跪下领旨谢恩。 “既然盛将军带着陛下的旨意来了,新城侯、宁yAn侯、成侯,郑某还有公务在身,就不作陪了。” 郑和向张辅、陈懋、朱能拱手道:“告辞。” “郑公,我来送你。” 陈懋朗声说道。 郑和道:“不必了,三位当好生协助盛将军为陛下办差。” 言罢,他再次向张、陈、朱三人拱拱手,接着转身退了下去。 片刻後,盛磊登上擂台,宣读了安置京营退役官兵的三道条例与一道律令。 《京营退役官兵自谋营生管理条例》 第一条,从军不满十二年的军官及士兵因病、因伤、因事退役的,由地方衙门扶持自谋营生。 第二条,对自谋营生的